法律分析:
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时,鉴定机构应该在一个月内完成精神鉴定,并且出具精神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