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进监狱后,如果需要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是会被允许服药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患上精神病,执行机关通常会考虑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这是因为精神病人可能因疾病影响而失去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力,暂予监外执行可以避免其在监狱内发生自伤、伤人或破坏秩序等行为。
一、精神病人监外执行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精神病人如果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且该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那么执行机关可以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二、监外执行的程序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如果监狱或看守所发现罪犯患有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疾病,应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一旦获得批准,罪犯就可以在监狱外接受治疗和监管。
因此,虽然精神病人进监狱后理论上可以被允许服药,但实际上,执行机关更倾向于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罪犯采取监外执行的方式,以确保其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