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电价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方执行都不一样的,由地方自定电价。以某地区为例:1、第一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在0.56-0.62元一度电左右;2、第二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处于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3、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第三档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三十八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