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开庭,需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其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自然可以开庭。
如果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根据同一法律条款,其不负刑事责任。然而,如果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可以被予以强制医疗。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即开庭。
总的来说,精神病人是否能开庭,取决于其精神状态和法律规定。在具体情况下,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医疗意见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