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如下:
1、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已拨付补助资金130亿元,支持地方统筹用于长江禁捕退捕渔民捕捞许可证权、渔船、渔具回收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养老保险保障等方面支出;
3、10年禁捕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政策。
禁鱼期钓鱼被抓到怎么处罚:
1、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3、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关于垂钓方面大的原则是三条:
(1)保护区是肯定不能垂钓的,这是明确的。
(2)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河段,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这四个月作为禁钓期是肯定不能垂钓的。
(3)欢迎垂钓爱好者开展休闲垂钓、和谐垂钓、文明垂钓。农业农村部也发布了垂钓管理的通知,简单来说就是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在三种原则之下,还有三种禁止行为:
(1)不能采用可视装置和可锚渔具进行垂钓。
(2)不能采取船舶、竹筏等江上垂钓方式。
(3)不能采取有害有毒的钓饵、饵料来进行垂钓。
长江禁渔十年,还能钓鱼吗?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我国发布了《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计划规定: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在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很多人其实知道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为了保护当地的鱼儿们,也都赞成这一行为,但是也有一些市民以消遣为目的钓鱼,那这种钓鱼方式被允许吗?
其实消遣性钓鱼并没有被彻底禁止,但是也有相关的规定。按照规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禁钓期结束后才能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如果你真的很喜欢钓鱼,为了保险起见,在钓鱼之前最好先向当地的相关部门询问允许垂钓的水域位置,面积大小等,要在允许垂钓区域内垂钓,在禁渔区内垂钓则属于违法。在允许钓鱼的江河之中钓鱼,也有相关规定,对钓具、钓法、钓饵等都有相关要求,从事休闲钓鱼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不能使用“作弊”的方法,比如:使用摄影设备探测到水下鱼儿的位置,也不能使用一人多个钓竿,或者一个钓竿但有多个钩子的行为。还不能利用水上漂浮物比如:排筏等进行垂钓。在钓饵上也有明确的要求,不能使用有毒钓饵,以及其他危害当地水生生物的钓饵。更为重要的是,钓友所钓到的鱼严禁买卖,否则也将会视为非法捕捞。
为何允许休闲垂钓?
之所以允许市民休闲垂钓,是因为市民休闲垂钓捕获鱼儿量较小,不会危害当地的水生生物的发展。但如果市民都采取“开挂”的方式垂钓,垂钓量较多,将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对休闲垂钓的钓竿、钓法、钓饵等有如此多的要求。事实上,如果你真的喜欢钓鱼,可以去寻找专业的鱼塘进行垂钓,在自然水域内钓鱼要查好当地允许钓鱼范围,以及对钓具、钓饵、钓法的要求等。之所以自然水域下对休闲钓鱼要求如此严格,主要是为了保护当地的鱼儿们。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我国也对长江以及一些重要的支流实行了每年3个月的禁渔,但是每当禁渔期结束后,渔民们仍旧会无节制地捕捞鱼类,甚至使用“绝户网”,将还未成年的幼鱼捕捞上岸,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对于长江野生鱼类资源而言是毁灭性打击。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以及重要支流的野生鱼类,我国开始实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10年禁渔是因为长江常见的四大家鱼通常需要生长4年时间才能繁殖,禁渔10年才能使当地有2-3个世代繁衍,种群数量才能增加,当地的生态环境才能逐渐恢复。十年禁渔结束之后,并不是立即又“竭泽而渔”,而是实行“可持续捕捞”,让长江鱼类能够继续生生不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