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这类证据由于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因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法自行获取。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这类证据由于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如果泄露可能会对国家、企业或个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无法自行收集。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其他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情形。
对于以上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以确保诉讼的公平和公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