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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和15岁女生发生性行为但对方是自愿的,结果女方父母报警了怎么处理 -犯罪构成
2023-03-10 1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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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容由律渐提供
法律分析:
首先女方为15岁,超过了14周岁已经不符合幼女,而按照有关妇女的规定处理,其次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男方与女方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因此不符合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南方不属于犯罪,所以报警了的话也不用担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郭春萍律师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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