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这些职业病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的。具体的职业病分类包括: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每一类职业病下都包含了多种具体的疾病,例如职业性眼病中包括了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职业性皮肤病中包括了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