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对方是否算作家庭成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定义。
一、从法律定义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离异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在严格意义上,对方不再算作当前家庭的成员。
二、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填写某些表格或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离异对方的信息。例如,在申请贫困生等情况下,即使父母离异,也需填写父母双方的信息。这是因为父母的离异并不改变他们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父母双方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总的来说,离异后的对方在法律上可能不再被视为家庭成员,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需提供其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