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进京证新规定如下:
1、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2、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办理进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6、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