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反向抹零违法。
1、“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经营者“反向抹零”却没有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三条
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