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所违规收押导致病情加重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严重疾病已判刑的看守所不收的会怎么办
有严重疾病已判刑的看守所不收的,可以取保候审或暂缓收押。但是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之后是否会收监,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有严重疾病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法律分析
有严重疾病已判刑的看守所不收的,可以取保候审或暂缓收押。审判以后也可以办理监外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收入监狱的情况:1、有重大疾病的;2、有传染性疾病的;3、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看守所服刑。收押罪犯要有条件的,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外,还进行体检,做体检登记表,对有重大疾病的,退回拘留所,待并好后再收押,监狱是刑罚机关而不是医院,收押有重大疾病的罪犯,会加大监狱的成本。不适合拘押的可申请保外就医。另外,“监狱不要”并不代表是监狱的错,监狱不要(不收押),是退回原拘押所的,至于罪犯在社会上作案,罪犯不是从监狱出来的,错不在监狱,监狱并没有放罪犯到社会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