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退款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商家不退款可能存在违约行为,可以根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商家不退款,该如何维权呢?
1、可以先与商家直接沟通,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如今的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越来越强了,当我们遇到纠纷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