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情况下,抑郁症患者并未被直接归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然而,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能辨认自己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
如果是轻度抑郁症患者,通常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一般能够正常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重度抑郁症患者,可能出现了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并由法院依据鉴定结果作出判决。如经鉴定确认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该患者则可能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则可能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他们的民事行为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综上所述,抑郁症患者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根据个体情况具体判断,必要时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鉴定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