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找中国人民银行投诉,可以直接拨打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反映、投诉、举报。除此之外,个人或者商家拒收人民币的,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城市政务热线、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拒收人民币。
12363拒收人民币 投诉流程
如果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发现或者遇到有店铺或者柜台拒收现金的情形,可以拨打电话12363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十五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金融监督管理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收人民币处罚依据
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法律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