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等。发改委是政府机关,负责项目的审批,发改委立项就是政府通过可行性报告允许发展这个项目,投资者可以投资开发建设。需要做的是投资单位建设开发。作为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8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又于2003年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
拓展资料: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国家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