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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退货规定
2024-06-19 17:01:13
其他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实际上并非真正的“无条件”,而是具体规定了退货的条件和范围。以下是对相关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要涉及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退货权益。
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这是基本的退货规定。
如果没有国家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这是一个具体的时间限制。
七日后,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仍可以及时退货;如果不符合,则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更换或修理。
依照此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时,经营者需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则针对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消费者在这些销售方式下购买的商品,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核心规定。
但该条也明确列出了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等。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则应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关于退回商品的运费,原则上由消费者承担,但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条件退货”实际上是有具体条件和范围限制的。消费者在享受退货权益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行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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