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薪和年终奖不一样。
14薪也就是“年底双薪”,与“年终奖”的相同之处在于不强制支付,但“年底双薪”与月收入挂钩,即按照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在年底多发1到2个月(当然也可能更多)的工资作为奖励,而“年终奖”的弹性更大。
只要员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约定来发放。如果一位劳动者做到年中离职,则也应等比例发放。年终奖,一般来说有一定的浮动,往往根据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员工个人的绩效表现来确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发放应当与绩效表现挂钩,用人单位应当有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