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时,另一方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离婚。以下是具体的解决步骤和法律依据:
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意味着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仍有权通过法院来申请离婚。
法院调解与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且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会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证明,如双方长期分居、存在重大矛盾等。
特殊情况的离婚
如果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特定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特定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双方和好的机会,特别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批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离婚,并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在整个过程中,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将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