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法院会判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具体来说:
分居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如果夫妻分居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而不是因为感情不和,那么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符合此条款的规定。
分居两年必须是连续的,且期间双方未再共同生活。如果分居期间双方有短暂的和好或者共同生活,那么分居的时间将重新计算。
因此,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但请注意,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来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