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料单不属于发票。
详细解释如下:
一、收料单的定义与性质
收料单是自制原始凭证的一种,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它主要用于记录材料的收入情况,作为库存管理的依据。
二、发票的定义与性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业发票,是法定的交易证明和财务报销凭证。
三、收料单与发票的区别
用途不同:收料单主要用于内部材料管理,而发票则用于证明交易行为和财务报销。
性质不同:收料单是自制原始凭证,发票则是法定的交易凭证。
填制主体不同:收料单由本单位内部人员填制,发票则由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开具。
综上所述,收料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原始凭证,但它并不等同于发票,也不属于发票的范畴。两者在用途、性质和填制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