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作者通常指的是软件的开发者,他们通过创作软件作品而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人则是指享有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软件的开发者即作者同时也是著作权人。他们依法享有对软件作品的各项专有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可能会通过合同、继承或其他方式转移给其他人或组织,此时著作权人与作者可能不是同一主体。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创作软件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于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通过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详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这些权利是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作品进行保护、利用和收益的基础。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的作者通常是指软件的开发者,而著作权人则是享有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的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和著作权人是同一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分离。无论如何,著作权人都享有对软件作品的专有权利,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