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相册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且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手机相册作为存储个人照片、视频等信息的私密空间,显然属于这一范畴。
进一步地,手机相册中的照片和视频往往包含了个人的肖像、生活场景、社交活动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是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不愿随意公开的。因此,未经允许擅自查看、传播或使用他人手机相册中的信息,很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手机相册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刑事侦查、法院诉讼等法律程序时,相关部门可能依法对手机相册进行查看或取证。此外,个人在使用手机相册时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安全,避免将敏感信息泄露给不信任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