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类违禁药都有哪些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类违禁药概括为七种:
1、镇痛剂
有杜冷丁、美散痛、二乙酰吗啡(海洛因)、乙基吗啡(狄奥宁)等20多种。
用途:作用于人体的中枢神经,能够降低疼痛。但是它们多属成瘾性毒品,长期使用,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滥用麻醉剂者容易卷入暴力行动和犯罪活动。
2、镇静剂
有醋丁酰心安、倍它洛尔、心得安等10多种。
用途:通过降低人体的血压和心律,从而提高镇静感,稳定情绪,抑制手的颤抖。但滥用此类药物,会引起头晕、失眠、抑郁、幻觉、心跳过缓、低血压,严重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若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则会引发心跳过速、心肌梗死,乃至突然死亡。
3、兴奋剂
有40多种。例如苯丙胺、咖啡因、麻黄素等。
用途:增强人的精神和体力,消除疲劳,提高速度,提高人体反应的敏感性,改善运动中的竞技状态。但长期使用会有瘾,导致过度兴奋与焦虑,进一步影响人体本身判断力而容易受伤;使心率、血压急速上升有可能造成脱水、脑溢血及心脏病发作,心血管系统紊乱,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4、甾体同化激素
有氯睾酮、双氧睾酮、乙诺酮等20多种。用途:服用这类激素后,可以增加肌肉组织力量,提高竞技能力。但同时会破坏肌体,甚至造成膝盖破裂、肌肉体脱离肌带、干扰人体的自然激素平衡。
5、肽类激素
共有4种,都是内源性激素。
用途:使用后可起雄性激素的作用,可以增加身体的耐力,因而也被禁用。
6、利尿剂
共有10余种,如乙酰唑胺、丁苯氧酸、利尿酸、甘露醇、双氢克尿塞等。
用途:它们的作用是增加人尿的排泄。能把积聚在皮下腹腔中多余的水份尽量排泄出来,从而达到短时间内减轻体重的目的。但大剂量和长期使用利尿剂可使尿中的盐和电解质过度流失,破坏体内的电解质平衡。因体液流失而导致大幅度减体重,会引起腹部和小腿肌肉痉挛。更为严重的是,还有可能因导致心律不齐或心脏衰竭而危及生命。
7、遮蔽剂
通常有表睾酮和丙磺舒两种。
作用:其中的表睾酮使用后,可使睾酮与表睾酮的比值变小,从而遮蔽了睾酮的违禁使用。丙磺舒使用后,则可以抑制合成类固醇药物在尿中的排出,从而使这类药物的浓度降低,不易被检出。
这些违禁药物的使用,只能造成体育比赛中的弄虚作假,严重危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制止。所以在重大赛事中一经检出使用违禁药物,都会遭到严重处罚,甚至被终身禁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实现药品可追溯。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