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离婚的判决,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是否有效来决定。具体来说:
一、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经调解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会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判决涉及的方面
离婚判决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还包括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处理。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状况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确定相应的抚养费支付方式。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因家庭纠纷离婚的特殊情形
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等严重情节,法院在判决时会更加慎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综上所述,因家庭纠纷离婚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夫妻感情、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的过程。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