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个人信息的罪名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重要依据。一般来说,“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数量大、获利金额多、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则通常指的是信息数量巨大、获利金额巨大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等情形。
综上所述,刑法关于个人信息的罪名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在量刑上,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以不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