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量管理中的三不原则是指:
1、不合格的在制品不转序;
2、不合格的零件不配装;
3、不合格的产品不交付。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是对不符合质量特性要求的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