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伪造证件的类型和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不同的刑事处罚。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身份证明证件的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使用伪造证件的判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判刑: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判刑标准仅为一般性规定,实际判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如果伪造证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