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项目金额是指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货币金额;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抵扣项目的金额为抵扣项目的实际购买成本和委托加工抵扣项目实际支付的加工费;然而,生产钢坯和钢材的企业暂时除外,例如,当纳税人转让旧房屋和建筑物时,他们以纳税为目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且允许在计算附加值时扣除他们支付的评估费;
      对于旧房屋的转让,土地增值税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价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税费计算,作为项目金额的扣除;如果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土地价格或无法提供已支付土地价格的证据,则不得扣除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
      抵扣项目是指生产、销售增值税应税产品所消耗的外购材料等项目;由于不同国家选择的增值税种类不同,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并不完全一致;我国增值税抵扣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为生产和销售应税产品而消耗的外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电力、包装材料,以及为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而支付的委托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