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包括中国。
具体解释如下:
《儿童权利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该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是迄今为止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关于中国与《儿童权利公约》的关系,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这意味着中国正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承诺保护18岁以下儿童的权利。
在中国,不仅通过加入国际公约来保障儿童权利,还通过国内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具体落实和执行这些权利的保护。因此,可以说中国在多个层面都体现了对儿童权利的重视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