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矛盾可以找以下部门或组织进行调解: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调解人员,能够有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矛盾。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原则包括自愿、合法、公正和及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公安机关或基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此,婚姻矛盾的当事人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或基层人民法院的帮助,由其引导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其他组织或个人
除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外,当事人还可以寻求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帮助进行调解,如亲朋好友、邻里同事等。这些组织或个人可能更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矛盾根源,能够提供更具体、更贴心的调解建议。但需注意,这些调解结果可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仍需通过正式途径解决婚姻矛盾。
综上所述,婚姻有矛盾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基层人民法院等寻求帮助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和及时的原则,以达成有效的调解协议并解决婚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