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档案通常是不能撤销的,也不建议撤销,因为精神疾病有反复发作的可能,倘若有复发的情况,之前的精神病的档案是有很好的记录和参考作用。建议放松心情,精神疾病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你现在已经完全康复了,接纳自己的过去,投入到生活工作中去。医院住院病历按要求保存在病案室30年,如果患者本人有完整民事行为责任能力,除专业医生和有关司法部门外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阅和使用,精神疾病真的治好了就具备了独立完整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你不同意并且不违法就没人可以看到你的病历。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