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
这些职业病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尘肺: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如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等56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高原病等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3种。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8种。
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等3种。
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哮喘等5种。
这些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的,具有法律效力。职业病的认定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