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范围内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以及优抚安置。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项目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基本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基本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在生病时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
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和赔偿。
失业保险:为失业的职工提供一定的生活费,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
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相关的报销和待遇。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的目的是维持这些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这包括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以及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等,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