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中一般不会有精神类疾病的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担任人民警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身体健康。此外,《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也明确规定,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不得担任警察。这是因为精神疾病可能会影响警察的职责履行,甚至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公安局在招聘警察时会进行严格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以确保候选人符合担任警察的条件。
然而,如果在警察职业生涯中出现了精神疾病,公安局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来说,如果警察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可能会面临停职、治疗或调整岗位等处理。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众安全。
综上所述,公安局中一般不会有患精神类疾病的警察,因为在招聘时已经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同时,对于在职警察出现精神疾病的情况,公安局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公众安全和警察队伍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