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为什么不能用作广告宣传?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新《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违反了该条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将处十万元罚款。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所以在新《商标法》推出之前,很多企业都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宣传的尚方宝剑。当然,这种方法不仅为企业推广了品牌,还为企业带来了莫大的经济效益。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