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八个严禁具体是指:
一、严禁泄露谈话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在谈话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内容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二、严禁歪曲事实真相。谈话人员必须真实记录谈话内容,不得随意篡改或编造谈话内容,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三、严禁违反谈话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在谈话过程中,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谈话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严禁以权谋私。谈话人员必须保持职业操守,不得以谈话之便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五、严禁利用谈话威胁或恐吓。谈话人员必须尊重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谈话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严禁诱导或误导谈话对象。谈话人员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确保谈话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七、严禁对谈话对象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谈话人员必须尊重谈话对象的人格尊严,确保谈话过程的文明和和谐。
八、严禁擅自改变谈话地点或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谈话,确保谈话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性。
这些“八个严禁”旨在确保纪检监察谈话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谈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谈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请注意,这里的“办案八个严禁”特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谈话环节应遵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