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公安局不会知道。
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然而,去医院看病并不构成犯罪事实,也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举报,因此不会触发公安机关的介入。
另外,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来看,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有责任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在没有法定事由或患者授权的情况下,医院不会将患者的就诊信息泄露给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第三方。
进一步来说,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涉及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需要获取患者的医疗信息,也必须依法进行,且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如调取证据、搜查等。
综上所述,去医院看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或介入。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受到法律保护,除非涉及特殊情况并依法进行,否则公安机关不会获知患者的就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