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婚恋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一条款明确表明了国家对婚姻自由的保护态度,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也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婚姻的自由原则,即男女双方的结婚必须是自愿的,不受任何外界强迫或干涉。
综上所述,我国公民的婚恋自由是受到国家法律明确保护的,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