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的招生对象,主要包含三类: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扩大高职招生规模,面向这三类招生对象的招生,需要改革。
一、报名高职扩招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高职扩招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报名高职扩招需具有所在地区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报名高职扩招需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6、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7、全日制扩招,是指高职院校实施扩招,属于大学扩招。2019年起全国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人。2022年部分省份延续了扩招政策,例如甘肃省并入单考单招计划,江苏省维持扩招,执行的都是原高职扩招政策,名称有所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