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在第一条就明确立出: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该目的内容在《数据安全法》的首条规定中已经被明确。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 状态的能力。
《数据安全法》的意义如下:
1.对数据的有效监管实现了有法可依,填补了数据安全保护立法的空白,完善了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法律体系。在《网络安全法》中,虽然已经明确了要求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但随着近些年数据安全热点事件的出现,如:数据泄露、勒索病毒、个人信息滥用等,都表明对数据保护的需求越发迫切,因此有必要单独出一部针对数据安全保障领域的法律来加强对数据的监管。
2.提升了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随着“大物云智移”等新技术的使用,全场景、大规模的数据应用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通过该法律的立法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数据安全的保障能力,该法律中规定: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3.激活数字经济创新,提升数据利用价值。数据作为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其自身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该法律的发布,标志着国家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4.扩大了数据保护范围。该法律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包括电子数据和非电子形式的数据。这就对数据安全保障的范围提出了更广泛的要求,这点比《网络安全法》中的数据范围有所扩大。《网络安全法》中的数据,指的是网络数据,并不包括非电子形式(如纸质)。
综上所述,加强数据安全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数据是网络运行的核心载体和关键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科技、生物等方面的敏感数据一旦泄露,容易被恶意利用,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如果形成数据垄断和霸权,将出现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