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
2、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
1、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缴纳个税 ;
2、选择好提交方式:在填写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会有不同的提交方式提供大家选择,在填写前一定要根据自己情况提前选择好提交方式;
3、确保信息准确性:在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好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并且需要如实进行填报。为了少缴税出现虚报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经发现,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