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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反垄断法中协同行为的认定 -法律知识
2023-03-09 04: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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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容由律渐提供
法律分析:
协同行为是一种限制竞争性质显著的垄断行为,具有严重的市场危害性,往往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更好地遏制或消除垄断行为,减少反垄断执法的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凌灿伟律师
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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