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通常理解为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应当参照诈骗罪来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恋爱诈骗罪中,这通常表现为以恋爱关系为手段,骗取对方的财物。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在恋爱诈骗罪中,欺诈行为可能包括虚构个人身份、经济状况、感情状况等,以获取对方的信任,进而骗取财物。
关于“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三、主体要件
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在恋爱诈骗罪中,犯罪主体通常是具有恋爱关系的一方。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恋爱诈骗罪中,这表现为犯罪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骗取对方的财物,仍故意实施,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恋爱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一般主体以及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若符合这些构成要件,行为人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