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解决方法如下:
1. 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争取不判决离婚。
2. 积极参与庭前调解过程,尝试和对方和解。
3. 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时,即使不同意,也可能会被判决离婚。
4. 法院判决后,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感情破裂的法律后果:
1、离婚诉讼:当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调解程序: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尝试促成双方和解;
3、重复起诉: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未获准,经过一定时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4、证明破裂:需向法院提供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双方争吵记录等;
5、财产和子女安排:在离婚过程中,需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综上所述,当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时,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尚未破裂,积极参与调解尝试和解,但若法院判定婚姻确已无法维系,即便不同意也可能面临离婚判决,此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