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网红偷税漏税事件,绝对是2021年底最受群众哗然的话题之一。
      前脚雪梨、林珊珊刚因偷逃税款多达4000多万,被杭州市税务局依法追缴税款、收取滞纳金并处罚将近一亿元;后脚薇娅就被杭州市税务局查出其也涉嫌偷逃税款及少缴税款共计7.03亿元,并被依法追缴税款、处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41亿元,吃瓜群众大跌眼镜,纷纷发出疑问:“网红纳的是什么税?为什么她们赚了这么多钱还要逃税?”
      这一切都与她们的收入性质有关。
      依照税法,不同的收入性质决定了个人或企业需要缴税的税率。
      明星直播、微商涉及的影视、演出、表演、广告等项目属于“劳务报酬”项目,因此上述网红所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
什么是劳务报酬呢?
      劳务报酬也称作“服务报酬”,指的是不以实物的形式,而是以服务性劳务的形式为他人提供价值,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所得到的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包括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等非生产性的活动。其个人所得税按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计算,报酬越高,税率越高,具体看下表,
除个人所得税之外,劳务报酬还需要缴纳以下税款:
      1.增值税
      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同时也有免征政策,起征点幅度如下:如果是按期纳税,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城建税
      城建税是以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纳税人所在城镇的规模越大,所需城建费就越高,市区税率为7%,县、镇税率为5%,其余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征50%。
      3.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以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一般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其优惠政策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
      在这些缴税项目中,个人所得税占大头。按照规定,网红直播收入应该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劳务报酬超过96万元,税率将达到边际,即 45%,要缴纳30万左右的税款,而网红一晚上的直播收入可能都不止这个数。
      但是如果这些收入变为“经营所得”的话,情况将大有不同。经过计算,其需要用来计税的经营所得额已经比劳务收入要低,再加上经营所得适用5%-35%累进税率,超过500000元以上的部分,达到边际税率,税率为35%,比劳动报酬所得的边际税率还要低10%,同样的收入,按“经营所得”计税远低于按“劳务报酬”来计税。
      因此雪梨、林珊珊、薇娅几人为了少缴税,企图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利用当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等税收洼地以相对较低的税率申报纳税,殊不知这种方式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偷税、逃税的范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建设积极正面的社会形象,起到带头榜样作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