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如下:
1、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首要因素。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行为所侵犯的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反之,如果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意义并不重大,如家庭关系、恋爱关系等,则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不大,因而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2、行为的性质、手段、对象、造成的后果及实施的时间、地点。犯罪的手段是否凶狠、残忍,是否采取了暴力的方式等等,对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往往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外,危害行为是否在法律禁止的地点或者时间所实施,对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