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是12379。一旦出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当达到相应的预警发布级别时,预警发布责任单位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12379”短信、电话、邮件、传真、网站、大喇叭、显示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即时通讯工具、户外媒体、楼宇电视、高音喇叭、人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等17个渠道,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应急联动部门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相关预警信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的函》
第十一条 各级预警发布工作机构在充分利用好气象系统信息传播渠道基础上,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户外媒体、楼宇电视、大喇叭、人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管理部门合作,不断拓宽信息快速传输通道,构建广泛覆盖的预警信息传播网络。
第十二条 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等主管部门对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加强指导,推动各类信息传播渠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