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的人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其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且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不需要坐牢。
但是,如果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他们有精神病史,但在犯罪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需要坐牢。
此外,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还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确认。这包括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专家对犯罪人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其在犯罪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所述,有精神病史的人是否需要坐牢,并不是一概而论的。而是需要根据其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结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