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学生实施的惩戒,选择“罚站”一般不能超过一节课的时间。
法条参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